释义 |
法律主观: 二手房 取 公积金 需要材料: 1、 房产证 (原件以及复印件)。 2、 契税 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5、近一年 社保 缴费证明。 6、填写盖章《 公积金提取 申请书》《公积金提取清册表》。 7、房本是两人名或配偶名提取需提供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过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 住房公积金 的,还需提供与 购房 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8、外地购房需异地购房证明填写并加盖公章。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