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没有伤人犯法吗? |
释义 | 高空坠物没伤人,犯法。无论高空抛物有没有砸到人,该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损害的,则损害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高空抛物未伤人报警有用吗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也能报警的,高空抛物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不承担债权的责任,但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抛物属于物业责任吗 不属于。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三、在公共场所摔伤的赔偿标准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是违反了合理限度范围之内保护他人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然后直接或者是间接的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权益上的损失。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如果是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或是其他的娱乐场所等等的公共场所之中,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是违反了合理限度范围之内保护他人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然后直接或者是间接的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权益上的损失,就应该承担起产生伤害的赔偿责任,在法律上来讲就是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责任。还有因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或是其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而造成了他人损害的情况,也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造成的他人的人身或是财产权益上的损失的情况,相关的责任就应该由第三人承担侵权的责任,管理人或者是活动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则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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