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拿别人身份证依法是不可以办银行卡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是本人不可以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办理任何业务,如果银行给别人办理了,那么银行需要承担责任,所以银行是不会给非本人办理业务的。 法律客观: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 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