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照06年的你本人工资水平计算。 1.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