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