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主岭到伊通正在封路。国道抚松至公主岭(G504) 营城子至伊通镇段改建工程工期延期一年,封路时间更改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30日,封路起点位于营东高速与营松高速相交匝道处,终点为伊通县伊通镇人民大路与老路交叉口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