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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哪些情形之下按照假兽药进行处理
释义
    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
    2、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 核对即销售、进口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一、怎么处罚卖假兽药的行为
    1、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2、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5、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
    6、《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二、非法生产假兽药构成什么罪
    非法生产假兽药情节严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生产假药和卖假药都属于刑事犯罪,会根据具体的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惩罚和罚金。销售金额如果是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的,那么会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罚款是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两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
    (一)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二)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一)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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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8: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