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法而犯法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不知法而犯法,仍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不知法而犯法属于假想的无罪情形,是由于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而实施的触犯刑法的行为,因而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懂法律原则上并不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否则挥着成为犯罪人逃避罪责的借口。所以只要触犯了刑法上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都是一律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一、不立案的案件要如何处理 不立案的案件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警察不立案,有权要求其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地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二、刑事诉讼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立案标准如下: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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