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壤污染物主要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土壤污染物主要有四类: 1、化学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 2、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 3、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排出的废水、废物等; 4、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 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 第三十七条 实施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污染物状况; (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公众健康风险或者生态风险; (四)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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