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壤污染物是指使土壤遭受污染的物质。其来源极其广泛,主要包括来自工业和城市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农药和化肥、牲畜排泄物、生物残体以及大气沉降物等,另外在自然界某些矿床或元素和化合物的高集中心周围,由于矿物的自然分解与风化,往往形成自然扩散带,使附近土壤中某元素的含量超出一般土壤含量。可以分为化学污染、物理污染、生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其中以化学污染最为普遍,分为无机污染物,包括对动植物有危害作用的元素和化合物,主要有Hg、Cd、Cu、Zn、Cr、Pb、As、Ni、Co、Se等重金属,Sr、Cs、U等放射性元素,N、P、S等营养物质及其他无机物质如酸、碱、盐、氟等;有机污染物主要是有机农药,包括有机氮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等。此外,石油、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洗涤剂等也是土壤中常见的有机污染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