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二胎生育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同样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时,应根据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拓展延伸 北京市二胎政策解读 北京市二胎政策解读: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二胎,无需再经过特殊审批。此外,对于非独生子女夫妻,他们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育二胎,如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合法稳定就业、具备合适的生活条件等。申请生育二胎需在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反生育政策的,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和后果。因此,准备生育二胎的夫妻需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办理手续,以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对于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应依据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进行适用。北京市的二胎政策要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非独生子女夫妻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准备生育二胎的夫妻应了解政策并合法合规办理手续,以避免违反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处罚和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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