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告人自白与辩护人的策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白是指被告人在庭审中就案件事实作出陈述,而辩护人的策略则是指辩护人在庭审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具体方案。因此,被告人自白是否必须与辩护人的策略一致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有权拥有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和犯罪事实,并有权拒绝作证。因此,被告人自白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是被法律所保护的。 但是,被告人自白是否与辩护人的策略一致,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告人自白的内容与辩护人的策略不一致,那么辩护人应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同时,被告人也需要意识到自己的自白可能会影响辩护人的策略,因此应该在自白前与辩护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被告人有权拥有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被告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和犯罪事实,并有权拒绝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