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利息怎样抵扣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但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各单位财会部门在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个人须要求其提供上一月份天津市建设银行各区县支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天津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查询单》原件作为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财会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此凭证并在每月申报纳税时附上述凭证复印件各地税分局应严格审核上述凭证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款。 只有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部分而不是月供部分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而公积金组合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和商业按揭贷款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同时如果夫妻双方共同选择公积金贷款那么只有主贷方可以享受该项优惠。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 1、测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开发商、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咨询办理事宜。 2、提出贷款申请 购房职工须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签约 贷款申请获批后,按要求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借款合同等。 4、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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