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登记条例 》的相关规定, 离婚 分为 协议离婚 和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 身份证 、相关机构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以及 结婚证 和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法院申请,通过法院调解。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 】 婚姻登记 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 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