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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
释义
    1、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的时候,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完成审核流程过后才能完成并购重组。2、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风险提示:公司重组注意事项:(1)选择最有利的融资方式。公司融资方式包括内部融资方式和外部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往往不同。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应通过各种数量分析方法,以资金成本为基础,建立起接近最优资金结构的良好结构。(2)改善经营机制,努力实现借入资金变为自有资金的置换。公司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改善自身经营机制。
    上市公司并购是重组吗
    1、不是。2、上市公司重组和并购有以下区别:(1)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2)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3)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4)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并购重组怎样审核
    (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五)审核专题会;(六)并购重组委会议;(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八)审结归档。风险提示:企业并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企业并购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怎么走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五)审核专题会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六)并购重组委会议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申请人应当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监管部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八)审结归档。
    并购重组审核要经过哪些过程
    1、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2、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3、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4、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5、审核专题会;6、并购重组委会议;7、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8、审结归档。风险提示:公司重组注意事项:(1)选择最有利的融资方式。公司融资方式包括内部融资方式和外部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往往不同。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应通过各种数量分析方法,以资金成本为基础,建立起接近最优资金结构的良好结构。(2)改善经营机制,努力实现借入资金变为自有资金的置换。公司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改善自身经营机制。
    并购重组审核要点有哪些?
    一、审核要点——交易价格公允性1、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被评估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被评估企业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确定净资产评估价值。2、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实价值,得到企业价值。C、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是:①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②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二、审核要点——盈利预测1、涉及的盈利预测内容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一年一期或当年)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一年一期或当年)评估报告盈利预测一般对标的资产进行五年一期间的盈利预测2、主要关注事项假设前提是否合理,是否难以实现预测利润是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对未来收入、成本费用的预测是否有充分、合理的分析和依据盈利预测报告中是否存在预测数据与历史经营记录差异较大的情形盈利预测数据与历史经营记录差异较大的,相关解释是否合理盈利预测报告中的预测盈利数据与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的预测盈利数据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涉及的预测数据是否相符盈利预测报告、评估报告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未来的各项假设如不相符,相关解释是否合理。风险提示:公司重组注意事项:(1)选择最有利的融资方式。公司融资方式包括内部融资方式和外部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往往不同。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应通过各种数量分析方法,以资金成本为基础,建立起接近最优资金结构的良好结构。(2)改善经营机制,努力实现借入资金变为自有资金的置换。公司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改善自身经营机制。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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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 2: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