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难题:面对对方反对,如何继续前进 |
释义 |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调解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如果对方收到法庭传票后不到庭应诉,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若当事人拒不到庭参与诉讼,法院可依法拘传其到庭。 法律分析 一、我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需要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已经确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收到法庭传票之后不到庭应诉怎么办 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结语 离婚是一项严肃的决定,当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判决离婚。如果对方收到法庭传票后不到庭应诉,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抚育义务的情况,法院可能会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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