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组织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3、消防设置是否完整; 4、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