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余额怎么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卡余额使用的方法大致有三种:1.可以用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金可以将其个人账户金划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活着银行结算账户,3.死亡、出国定居,以及终止社保关系离境的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可办理个人账户结余额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职工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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