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案件是看守所直接立案侦查的,监控录音录像原则上应当保存至案件案结时,而审讯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应当永久保存。如果是其他办案单位查办的案件,看守所对提讯室内的审讯现场无权进行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