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 是否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例如超速、闯红灯等; 2. 是否存在规定交通道路的行为,例如让行、避让等; 3. 是否存在安全驾驶行为,例如是否系好安全带、是否注意观察路况等; 4. 是否存在技术性问题,例如车辆是否车况良好、是否存在技术性故障等。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证言和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行车不按规定让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相应的责任。” 3.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五条:“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相应的责任。” 4.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行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相应的责任。” 5.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行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致使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相应的责任。” 6.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条:“行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的,驾驶员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三分。” 7.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行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事故责任。” 以上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