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不少于多少年 |
释义 |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以劳动仲裁裁决方式结案的案卷,至少需保存十年;以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或者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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