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
释义 | 人身损害误工期评定规范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营养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护理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需要他人照顾护理的时间。 法律依据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的通知》 3.1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3.2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3.3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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