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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议不作为的地域管辖 -管辖
释义
    法律分析:
    复议不作为案件应该适用普通地域管辖规则,也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适用“经复议的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复议不作为案件应该按照普通地域管辖规则“原告就被告”来确定地域管辖法院,如果起诉原机关的行政行为,就由原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起诉复议机关的不作为,就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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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9: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