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春损失费有没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在我国法律当中,从来没有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哪一方需要给对方支付必要的青春损失费。但如果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一、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青春损失费 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概念,因此即使是主张也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不过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或者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二、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吗 女方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的,法律上不予支持。结婚和离婚都是公民权利,是自愿的,法律上没有赔偿青春损失费的主张,法院也不会予以受理关于青春损失费的赔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协议青春损失费 虽然当事人在离婚时直接主张“青春损失费”难获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自愿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那么该“青春损失费”便会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有约定“青春损失费”,并且一方已经自愿向另一方支付的,便不能再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另一方返还。并且在协议离婚后,若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拒绝履行支付“青春损失费”的义务,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让对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只要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青春损失费”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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