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未婚同居? |
释义 |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非法同居有哪些情形 非法同居有如下情形: 1、是重婚同居; 2、男女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 3、已婚证明配偶与异性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同居行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解除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诉讼。 非法同居和同居的区别在于,无配偶和有配偶,有配偶和有配偶。 二、能否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因解除同居关系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并不是依法和通过法律途径建立起来的,那么其解除也无须通过法律手段,自行解除即可。 但是,对于已婚者与他人同居的纠纷,或者因未婚同居引起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争端,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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