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奸和同居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通奸和同居区别如下:通奸是指有配偶一方秘密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一、怎么对非法同居者进行处理 同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未婚男女共同生活,并且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针对第一种同居,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与他人同居怎么界定 同居的法律界定如下: 1、当事人有较固定的住所,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必须证明配偶和自己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但配偶又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与人同居,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夫妻的过错行为如何认定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存在过错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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