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什么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释义 |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还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这一规定还体现了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区别: 1、概念不同:人居环境整治是指对城市及其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以改善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而生态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政策、技术和法律等各种措施,维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人类和自然之间良性发展的过程; 2、目的不同:人居环境整治旨在改善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民众提供舒适、安全、卫生和美观的环境;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 3、方式不同:人居环境整治通常采用建设、维护、管理等手段,强化城市管理,加强非法建筑物的拆除,改善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一般采取政策、技术和法律等各种措施,加强资源管理,保护濒危物种,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建设是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它不仅是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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