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断交,未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断交三个月在续交之后还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生育险断交在三个月以上的,续交生育保险算作是重新缴纳的。在补足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可从补缴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断交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补发生育保险待遇。 社保断交后对于生育险的影响是比较很大的。因为想要进行生育险的报销,是要在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才可以进行生育费用的报销的。 因此很多在还没有缴纳够一年的社保前已经怀孕的女性职工,可能就无法进行生育险的报销了。并且一旦断缴,生育险的缴费时长就会重新计算,也就是要重新连续缴纳满一年之后,才可以进行生育险的报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知,生育保险是我国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我国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我国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