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内容有: (一)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二)突出强调政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三)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四)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五)应每年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 (六)科学确定符合国情环境基准。 (七)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八)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一、一切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保护环境的义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一、改善环境质量;二、加大财政投入;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四、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五、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七、统筹城乡污染设施建设;八、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环境法律规定为依据,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以责任制为核心,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规定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责任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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