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借款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一、借款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二、借款合同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 三、借款合同担保人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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