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出生缺陷病种多,病因复杂,目前已知的出生缺陷超过8000种,基因突变等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均可导致出生缺陷发生。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