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被兼并后之前的劳动合同要如何处理 |
释义 | 企业被兼并后之前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依然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一般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外,如果企业被兼并后情势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合同双方,即员工和用人单位所言的。 1、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 3、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4、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 6、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7、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 8、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能否得到赔偿要看员工是否因公司合并被辞退。一般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无赔偿;但如果公司合并后将员工辞退了,并且员工无过失的,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三、原企业并购要员工如何处理? 企业并购后原来的员工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公司依法支付赔偿后解除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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