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无效的婚姻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一般都会不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且在通常的情形之下,无效的婚姻只有是近亲结婚,或者是骗婚等才会无效。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骗婚等,是一种违法行为,故而若是给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有什么方式救济以虚假身份证件骗取登记结婚 以虚假身份证件骗取登记结婚的救济途径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如果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虚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骗取结婚证,其目的是骗取钱财。婚姻登记机关是在被骗的情况下进行的婚姻登记发证行为。虽然这种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已经存在,但由于其重大而明显的缺陷,显然不符合相关的婚姻登记条件。行政行为无效,应当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