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坚持工业强市、创新驱动战略,以产业项目建设年为抓手,加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力度,着力发展实体经济,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成省内县级首个离岸科创中心,与沪苏浙地区注重理念对接、产业承接、科技嫁接、政策衔接、资源链接,对接合作更加紧密深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