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作进展不平衡,资金短缺制约了实事项目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实事办理环境欠佳,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所下降,项目需求不平衡。一方面有部分项目政策吸引力不强,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实事项目,需求量大,群众参与热情高,如农村公路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农村低保等项目,实际需求与计划安排差距甚大,很难满足群众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