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断绝母女关系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4、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断绝; 5、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而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