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业主自身修房子需要花费自己的财产,维修基金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单个业主无法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维修基金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