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报失踪吗? |
释义 | 诉讼离婚另一方长期失踪等,严格来讲,不是失踪证明,是失踪判决。可以先到法院宣告失踪,再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一、有什么情况法院应该判以离婚 (1)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4)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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