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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包括
释义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工作组织形式一般可分为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
    (一)集中核算
    集中核算也称一级核算,是指把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主要集中在该单位的会计部门进行,单位内部各基层部门都不设置核算机构,不进行独立核算,不设置账簿,只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制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定期送交单位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集中核算形式的优点是便于会计人员之间的分工合作,便于采用会计电算化,有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本单位会计核算的信息,有利于节约核算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其不足之处是单位内部各基层部门缺乏核算资料,不便于实行责任会计管理。
    (二)非集中核算
    非集中核算也称分散核算,是指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一部分集中进行,而另一部分则分散在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单位各职能部门都设置会计机构,要填制凭证,登记账簿,进行成本计算,并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单位会计部门。单位会计部门主要是进行总分类核算和编制单位会计报表。
    非集中核算形式的优点是便于单位内部各部门及时利用核算资料,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便于实行责任会计制度,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通常采用该种组织形式。其缺点是不利于会计人员的合理分工,核算工作量较大,核算成本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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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