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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契税怎么算
释义
    一、安置房契税怎么算
    根据《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二、房屋契税怎么算?
    房屋契税怎么算应该是买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房屋契税的计算方法。
    房屋契税=房屋总价×房屋买卖契税税率。
    1、确定房屋总价。根据上文的分析,房屋的总价分三种情况,在确定房屋总价是首先要确定属于上文的哪种情况,一般的商品房买卖都属于第一种“成交价格”也即依照成交时候合同所列价格作为计算房屋契税的基准。此时计算房屋契税的关键点转变到税率的确定上。
    2、确定计算房屋买卖契税税率。
    根据《》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10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当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为按1%税率征收契税。这里有两个关键词:唯一住房和普通住房。唯一住房好理解,普通住房的认定则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的房屋买卖契税税率统一为3%,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根据上述优惠政策:北京市市民在购买第一套普通住房时,90平米以下契税为1%;90—140平米由原来的3%减半后为1.5%;如果不是第一套住房,则无论房屋大小,契税均为3%。
    三、安置房买卖政策
    1、定向拆迁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划拨、规定费用减免等有关的政策,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若有因为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则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安置人是因此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其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地进行上市交易。
    3、是因为房产开发等的因素而被迫要动拆迁的,则动拆迁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为安置人代理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那么这类商品房与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也是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这种是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4、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产权性质是界定为普通商品房,这种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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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