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中任何一方在婚前用自己资金支付首付购买房子并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在婚后按揭贷款偿还过程中,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将其分割的。但参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贷款。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应视为共同还贷,无论一方个人工资还是双方工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