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工伤资料被老板拿走了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被公司取走了,可以直接跟公司交涉协商。工伤鉴定书一经社保部门出具并送达,就认定为有效,除公司要赔偿的四个部分外,其他的直接由工伤社保部门赔偿。 一、外出打工受工伤如何索赔 外出打工受工伤的索赔是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二、受了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受了工伤公司不管的处理方法如下:劳动者受伤,如果是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认定要公司盖公章吗 工伤认定要去公司盖公章,公司不给盖章可以凭借劳动合同和相关能证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资料直接向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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