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警察疏忽大意,马虎从事忘拔钥匙,致使贼把警车开走,造成了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事实。客观上已经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