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避呈现示同意意味的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呈现示同意意味的合同是指在一方未明示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为了达成合同目的而采取的行为被视为表示同意。这种合同常常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需要注意规避。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愿订立合同,不得强迫对方订立或者变更合同。” 2.《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一方有欺诈、胁迫等违反真实意思原则的行为,导致对方在表示意思过程中发生错误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为规避呈现示同意意味的合同,应当确保双方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地达成合同,并避免使用欺诈、胁迫等违反真实意思原则的行为。如若发现合同存在风险,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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