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一般纳税人,通常也是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的。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也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