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按揭房子的处理方法 |
释义 | 夫妻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离婚时按约定处理按揭房屋。约定房屋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若约定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贷款为个人债务,清偿部分应返还。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少不影响共同所有权。 法律分析 夫妻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即使双方对按揭房屋的处理有异议,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处理这类按揭房屋都较容易,直接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即可,约定房屋是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约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夫妻共同所有。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清偿贷款,这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处理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对已归还贷款中属于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约定了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实际没有出资或出资很少,也不影响房屋权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按揭房产 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按揭房产需要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权。可以选择出售房产并按照比例分配销售所得,或者一方赎回另一方的份额。其次,需要与贷款机构协商,确定如何处理房贷。可以选择一方继续承担贷款责任,或者将贷款转移至一方名下。此外,还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房产的所有权变更。最后,建议双方律师参与整个过程,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离婚后处理按揭房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合理沟通和妥善解决是关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后处理按揭房产需慎重。双方约定明确时,按约定处理;若一方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约定共同所有,出资多少不影响共同财产性质。处理需协商确定归属权、与贷款机构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律师参与。合理沟通、专业建议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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