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孙子孙女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1)配偶、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孙子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孜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目前来说,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继承,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如果是遗赠,需要缴纳3%契税和万分之5的印花税,我国也尚未开征遗产税,但不断有消息提到遗产税的开征,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2018年工作计划中没有相关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中也没有开展相关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近两年应该是不会开征遗产税。,从国际上看,虽然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但也不断有国家取消遗产税,因为遗产税是否开征影响了富人财富的流向,是否开征遗产税,官方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态度。,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从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范围来看,孙子孙女是没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配偶和子女,子女包括了继子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