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脚踝骨折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脚踝骨折时,主要赔偿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交通费; 3、营养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5、误工费。其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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