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市小升初地段划分? |
释义 | 南昌三中民德路校区学区范围调整。原地段表述如下:民德路双号272 号以后,胜利路单号1-149号。经实地查看,胜利路149到155单号均为同一栋楼(金麟大厦)的一楼店面的门牌号;民德路266—272双号也是同一栋楼的一楼店面的门牌号。调整为:民德路双号266号以后,胜利路单号1-155号。原南昌十九中教育集团总校招生过渡安排:学生家长在南昌三中教育集团总校、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总校、南昌市豫章中学、南昌市八一中学四所学校中,自愿选取其中一所学校为意愿学校,与四所学校同类别生源享受同等待遇。招生部门根据四所学校学位容量,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录取,生源数量超过学校学位容量的,在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统筹安排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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