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连市医保局发布通告,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辽宁省将停用原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切换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根据工作需要,大连市将在对异地就医信息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及省际、市际间的联调测试。系统改造测试期间,可能造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已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在大连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